1.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,使用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教材。不随意使用规定外教材。
2.专业部按照省教育厅规定,确定本部使用的教材书目和数量后,报经教务处审批,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征订。
3.教材征订每年分春、秋两次执行,春季在寒假放假前、秋季在8月初征订。
4.为确保师生用书质量,严防盗版书流入校园,按正规渠道征订教材。坚决杜绝使用规定外教辅资料。
5.定期向学生公布书费收支情况,每学年结算,多退少补。
6.书款采用支票结算,不支付现金,由校长审批。
7.严格任课教师教材领用制度,不符合领用条件的坚决回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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