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1+X证书教学及考核工作管理办法

    2022-0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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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发〔2019〕4号)、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《关于在院校实施“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”制度试点方案》(教职成〔2019〕6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(2019-2021年)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24号)的文件精神,我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,落实证书教学工作,提升教学质量。为进一步规范1+X证书教学及考核管理,有序开展教学和考核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
    二、管理机构

    领导机构:教务处

    职 责:统筹管理学校1+X证书教学、考核及管理工作;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办法;负责学校1+X证书教学工作的汇总及上报工作。

    执行机构:各专业部

    职 责:负责本专业部所属专业的1+X证书的遴选、申报、教学及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;负责本专业部1+X证书教学及考核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及上报。


    三、管理办法

    (一)遴选、申报工作

    1.各专业部根据教育部颁布的《1+X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》遴选确定适合本专业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1-2个,并向教务处报备。

    2.各专业部负责本专业部1+X证书的试点申报工作,每年确定考试计划,完成平台申报,并向教务处报备。

    3.教务处根据上级要求,统筹管理学校1+X证书的试点申报、考试计划申请等工作,督促各专业部完成平台操作。

    (二)教学实施

    1.各专业部须根据教育部颁布的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》和1+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标准,修订完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

    2.各专业部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,结合专业教学计划和1+X证书教学实际,积极开展教学改革、课题研究、教材开发、师资培训等工作,提高教学效果。

    3.各专业部须组建专业教师团队,认真研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,制定教学和考试计划。

    4.各专业部应根据教学计划,有序开展1+X证书的教学和考前辅导工作。

    (三)考试管理

    1.各专业部负责本专业部1+X证书考试的报名、组织和考务工作。

    2.各专业部每年初须制订本年的考试计划,并完成平台申报。

    3.各专业部有序组织学生参加考试,原则上只允许学生于第四和第五学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。

    4.各专业部须根据每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标准,制定校内考核标准。学生必须通过校内考核后,才允许参加正式考试,每名学生每个证书只有一次考试机会。

    5.学生考试费用由学校专项资金列支。

    (四)考评办法

    1.学生

    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,可以申请一门相关专业课的免考资格,该学科以优秀等级(85分)计入该生的学科总评成绩。

    2.教师

    各专业部应积极搭建1+X证书教学团队,安排优秀和骨干教师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学任务。学年末,学校将对1+X证书教学工作成绩给予奖励。学校按单项证书项目设项目基础奖,每项证书奖励500元;按取证学生数量每人每证奖励20元。奖励由专业部按实际参与人员及工作量再行分配。具体奖励分配方案由专业部负责制定和实施。